在建筑拆除工程中,準確的工程量計算不僅關系到工程成本的核算,還影響著甲乙雙方的經濟利益。當涉及拆除 120 厚的紅磚墻時,一個常見的爭議點便是收方時,門洞和窗洞的面積究竟要不要去除,這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來判斷。
一、合同約定優先原則
首先,最為關鍵的判定依據當屬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在合同的工程量計算條款中,通常會明確規定對于門洞、窗洞面積的處理方式。如果合同清晰寫明拆除工程量按墻體實際砌筑面積計算,不扣除門洞和窗洞面積,那么雙方就應嚴格按照此約定執行。這種約定多見于整體拆除項目,即發包方要求施工方將整片墻體區域拆除至平整狀態,后續再統一規劃新建門窗或改變空間布局,此時不扣除洞面積,是將拆除工程視為一個整體作業考量,包含了對洞口周邊墻體修整、臨時支撐等額外工作內容。
反之,若合同約定按墻體凈面積計算拆除工程量,意味著要扣除門洞與窗洞面積。這多應用于一些局部改造項目,發包方只是單純想移除墻體部分,對門窗洞口保留原狀或已有另行安排,施工方僅負責拆除墻體實體部分,無需承擔洞口周邊復雜操作,自然不應計入這部分已存在“空洞”的面積。
二、施工工藝與成本關聯視角
從施工工藝角度分析,拆除門洞、窗洞周圍墻體往往比拆除普通墻面要求更高。洞口周邊墻體一般起著承重、支撐或維持結構穩定的作用,即使是非承重墻體,拆除時也需小心翼翼,采取諸如設置臨時支撐、保護性拆除等額外措施,以防止洞口變形、坍塌,保障建筑整體安全。
若在收方時不扣除洞面積,意味著施工方因這些復雜工藝多付出的成本能夠得到相應補償。例如,拆除一扇較大的窗洞周圍墻體,施工人員需要分段、逐步拆除,每拆除一段還得停下檢查結構穩定性,并用木方做臨時支撐,耗時費力。將這部分包含在總拆除面積內,施工方可以在工程款中收回這部分額外投入。
相反,扣除洞面積的情況下,發包方默認施工方未對洞口周邊進行特殊處理,或認為這些處理成本已包含在其他計價項目中,施工方則需自行衡量,若要確保安全拆除,額外投入的成本是否能通過優化其他工序彌補回來。
三、行業慣例參考維度
不同地區、不同建筑細分領域往往存在著既定的行業慣例。在某些老舊小區改造集中的區域,當地施工隊長期遵循的慣例可能是拆除紅磚墻收方時不扣除小于一定尺寸(如 1 平方米)的門洞和窗洞面積。這是因為這些小型洞口周邊拆除與修整工作量相對較小,且從整體改造節奏看,統一按墻體總面積收方更便于快速估算工程量、推進工程進度,也符合當地居民對改造性價比的普遍認知。
而在一些高端商業建筑拆除項目中,由于對拆除精度、結構安全監測等要求極高,通常會嚴格按照建筑圖紙標注尺寸扣除所有門洞、窗洞面積,再針對洞口周邊特殊拆除工藝單獨計價,以精細核算成本,滿足高標準的項目管理需求。
四、公平合理考量原則
拋開合同、慣例等外在因素,從公平合理的樸素觀念出發,也能為判斷提供思路。如果施工方在拆除過程中,確實對門洞、窗洞周邊墻體進行了精心維護,如對有裂縫風險的洞口邊緣進行了加固處理,或是應發包方要求保留了洞口原有過梁,且投入了可觀的人力、物力,那么不扣除洞面積或給予一定補償更為合理。
相反,若施工方為追求速度,在洞口周邊拆除時粗制濫造,給后續工程帶來隱患,即便合同未明確規定,發包方也有權要求扣除洞面積,甚至要求施工方返工、賠償損失。
拆除 120 厚紅磚墻收方時,門洞和窗洞面積的處置并非一成不變,而是要依據合同約定、施工工藝、行業慣例以及公平合理原則綜合權衡。甲乙雙方在項目前期應充分溝通,明確這一關鍵細節,避免日后結算糾紛,確保拆除工程順利推進與雙方合作愉快。